法制网记者 杜晓 实习生 韩婕
1月16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五大警示,其中包括少放花炮减轻雾霾。中消协提醒称,“春节临近,烟花爆竹类产品即将进入消费旺季。相关环保监测数据表明,燃放烟花爆竹对于局部、短时可吸入颗粒物的‘贡献率’不容忽视。我们倡导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,培育节日庆贺新形式,践行绿色、低碳、环保的消费方式,过一个低碳绿色环保年”。
在中消协向消费者发出警示前,不少地方就燃放烟花爆竹发布禁止性规定,其中主要原因也是减轻空气污染。
比如,河南省在几天之内发出两份通知,出于大气治污的考虑,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范围接连升级。不过,考虑到通知与中国传统文化可能产生矛盾,河南省收回全省禁售禁燃的决定。
一边是传统年俗,一边是环境污染,两者之间如何平衡?《法制日报》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。
禁售禁燃具有正当性
春节临近,雾霾天气也像赶热闹似的频频光顾。
雾霾天气下,各地开始行动,对有可能加剧雾霾的烟花爆竹燃放行为进行治理。
根据北京市空气污染应急预案,在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、红色预警情况下,全市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,同时,暂停烟花配送和销售。